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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/6/28

2015-6-28 日誌補充_汪精衛對中日關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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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6-28 日誌補充_汪精衛對中日關係



以下是根據搜狐社區提供汪精衛對於中日關係之原文紀錄:

 “總理孫先生告訴我們:「中國革命之成功,有待於日本人之諒解」這句說話意義重大。日本是東亞一個強國,經濟軍事文化著著先進,最近幾十年,可以說無日本則無東亞。中國軍事雖然落後,都是東亞一個地大人眾歷史深長的國家,如果要強盛起來,日本必然要知道中國的強盛對於日本會發生什麼影響,於日本有利呢還是有害。如果有利,日本當然願意中國強盛,願意與中國為友; 如果有害,日本必然要將中國強盛的動機打消了去,決定以中國為敵。以一個剛剛圖謀強盛的中國與已經強盛的日本為敵,勝負之數,不問可知。
  
        因為這樣,中國革命若要成功,必須使日本知道,中國革命之成功,於日本有利,這不是權謀策略的,而是誠意的。怎樣纔能於日本有利呢,中國與日本外交方針一致,軍事方針一致,更進而根據平等互惠之原則,以謀經濟合作,這樣中國的強盛,便於日本有利而無害。這是不是有損中國主權呢? 絕對不是,因為一個國家對於一個國家,因為利害相關而相結合,絕對不是有損主權; 這是不是有損第三國正當權益呢? 絕對不是,因為中日的結合,為的是共同生存共同發達,並沒有排斥第三國正當權益的意味。


        十三年間,孫先生在廣州手定國民政府建國大綱,那時候對於中日關係,是照著以上所述方針進行的。十四年間,孫先生逝世,我繼承遺志,主持國民政府,對於以上所述方針: 兢兢業業,不敢少變。十七年間,便不然了,濟南事件為中日關係惡轉的起頭,但是寃仇宜解不宜結,中國此時只宜竭力忍耐,竭力解釋,使中日關係由惡轉而復歸於好轉,不幸當時國民政府計不出此,遂使中日關係由惡轉而更惡轉,由此一直至於九一八事變發生。

   
我說這話,並非有意責難當時主持國民政府的人,我是一個國民黨員,是一個與國民政府有關係的人,對於這種錯誤,我當然應該分担責任,不過我要求讀者知道,我在當時是一個亡命者,是一個被國民政府通緝而漂流海外的人。及至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,我回到南京,担任行政院長,其後又兼外交部長,我提倡「一面抵抗一面交涉」,來矯正當時「反對直接交涉」的論調,在我手裏先後訂定淞滬停戰協定,塘沽停戰協定。我當時的用意,仍是本於冤仇宜解不宜結的觀念,想從局部的暫時的安定,進而謀全國的永久的和平。我的主張,四年之間,並未達到,我絕不諉咎於人,我只自認才力不逮,事與願違而已。

   
但是我必反對一種論調,這種論調就是當時所謂主戰派,試圖以一個剛剛圖謀強盛的中國,來與已經強盛的日本為敵,戰的結果會怎麼樣,這不是以國家及民族為兒戲嗎?

   
我當時初以為蔣介石先生與我是同心的,我看了二十年十二月蔣辭國民政府主席職後一篇告誡國人的文字,認為蔣與我同心,所以誠心誠意來與蔣合作,然而四年之間,我已漸漸的覺得不對了。及至二十四年十一月一日,我於大病之後,又受了三傷,身體上支持不住,二十五年一年之內,我遠渡異國,直至西安事變發生,方纔趕了回來,則情形更加大變了。我當時只能牢牢認定剿共事業決不可中止,因為共產黨是只知有第三國際的祕密命令,將階級鬥爭的招牌收起,將抗日的招牌掛起,利用中國幾年來的民族意識,挑動中日戰爭,這種大當斷斷乎上不得的,我當時的言論方針注意此點,讀者可隨時加以覆按。自從盧溝橋事變發生以後,我對於中日戰事,固然無法阻止,然而沒有一刻不想著轉圜;對於共產黨的陰謀,也沒有一刻不想著抵制他,揭破他。真至最後最後,方纔於十二月十八日離開重慶,二十九日發表和平建議。

   
我的和平建議,是贊同日本近衛內閣聲明的。我為什麼贊同呢?我依舊是向來一貫的觀念,對於日本冤仇宜解不宜結。打了一年半的仗,日本的國力,中國的民族意識, 都已充分表現出來,日本既然聲明,對於中國沒有侵略的野心,而且伸出手來要求在共同目的之下親密合作。中國為什麼不也伸出手來,正如兄弟兩個廝打了一場之後,抱頭大哭,重歸於好?這是何等悲痛而又歡喜的事?假使蔣能認識這是中國關係已到了一個新時期,毅然決然對於此聲明的大意原則,表示贊同,則中日和平途徑即可開展;更進而根據所謂三久和平之基礎,即可 確定;此後共同生存共同發達,不難循序而得,不幸蔣不出此,反而用深閉固拒的態度,對付日本的提議,更用極端壓迫摧殘的手段,對付國內黨內的一切和平建 議。以此之故,蹉跎半年,大局日益敗壞,不可收拾,這是真可痛惜的!

    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經濟提三原則,固然在近衛聲明中,方顯輪廓明白,但是數年以前,日本已經有此提議了。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,日本有吉大使與蔣會見,曾經提出以三原則為改善中日 關係之基礎,蔣表示贊同,並表示無對案。其後忽然翻覆:一則曰,那時是軍事委員長,不是行政院長,所說的話,不能算數;二則曰,那時是以私人資格談話,不 是以公式談話;三則曰,所謂贊成者,乃是贊成對於三原則之討論,不是贊成三原則;四則曰,所謂無對案者,乃對於三原則之實施而言,絕非無條件的贊同:這是 二十五年整整一年中日交涉反復停頓之原因,也是二十六年中日衝突終於爆發之原因。我們讀了當時的外交談話記錄,只有浩 ,。及至二十六年十二月至二十七年一月,德國陶德曼大使調停戰事,所述日本政府的和平條件,何其不是三原則?

        我在“舉一個例”文中,已經說過,不必遠述。至於近衛聲明,本其向來一貫的主張,為系統的敍述,並且於我國憂慮之點,均已加以解釋,例如關於共同防共,因為我國憂慮以此之故,干涉及於軍事內政,故聲明以日德意防共協定之精神,締結中日防共協定;關於經濟提攜,因為我國憂慮政治糾紛尚未解決,故聲明尊重中國 之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,並聲明非欲在中國實行經濟上之獨佔,亦非欲要求中國限制第三國之利益,有了這樣鄭重而明白的聲明,則三原則之實行,決無害於中國 之自由獨立。不但此也,所謂共同防共及經濟提攜,其主要目的在使共產擾亂與經濟侵略兩大毒害絕跡于東亞,這等責任非常重大,日本 望中國分擔這等責任能力,則中國必須有充分之自由獨立,方能有分擔此重大責任之能力,自無待言。然則我們贊同此聲明,決不是苟求一日之安,而為的是東亞的 百年大計,然則我們為何於此聲明採取深閉固拒的態度。

   
在蔣統制下的宣傳,動不動說,日本正在以全力滅亡中國,所謂三原則,不過是一種托。這種宣傳,實在是不對的:第一,日本若要滅亡中國,則以全力繼續作戰便了,不必有所托詞;第二,三原則的提出,已歷數年,如上所述,自近衛聲明以來更明顯的定位國策,全國輿論,已趨一致,何以見得是托詞?第三,中日兩國如果 沒有一個共同努力的目標,則因利害衝突之故,勢必於水火不相容,反之,有了一個共同努力的目標,則利害一致,衝突自然無從發生,這樣的關係重大,如何可以 說是托詞?第四,數年以來中日關係所以不能改善,並且日趨惡劣,僅誤於一種循環論,例如日本說:中國排日,是九一八事變的起源,中國說:日本侵略是排日的 起源,日本說中國要拋棄以夷制夷政策,才能使中日關係好轉,中國說:日本要放棄對於中國的野心,才能使中日關係好轉:諸如此類,都是互相期待,互相責備, 以致愈弄愈糟,如今有了一個共同努力的目標,以同時著力,先期待自己,然後期待他人,先責備自己,然後責備他人,則進步必然較快,成功必然較易。如此做 去,不但是使中日過去的糾紛得以解除,現在的戰禍,得以結束及補償,而將來共同生存共同發達的大道,也可以從此踏了上去。

        然則為什麼一定要拒絕和議而高調繼續抗戰呢?我們必須知道,抗戰以來,軍隊和人民都已充分的表示了民族意識,這是不可磨滅的;然而同時我們又必須知道,這 種民族意識,如今已被共產黨完全利用了。利用民族意識,在民族意識的掩護之下,來組喲他根本就不知道有所謂民族,有所謂國家。他只知道接受了第三國際的命令,要把中國來犧牲,犧牲的地方越大越好,犧牲的人數,越多越好,犧牲的時間越長越好,中國固然犧牲個精光,日本也不免要受多少創傷,這在第三國際看來, 真個是一舉兩得,何況天從人願,抓著了蔣來做幌子,以盡情發洩十六年以來“剿共”的仇恨,等到盡情發洩完之後,他自然會回到他的第三國際老家去,用不著一 些留戀。因為這樣,所以三番幾次得著了回復和平的機會,偏要說抗戰到底,這就是中國永遠得不著和平的,非替第三國際犧牲到底不可。總而言之,共產黨的罪 惡,浮於義和拳,而為共產黨利用的人,其罪惡浮于剛毅諸人之上,雖然尚有忠勇的軍隊,忠勇的人民,至多不過如聶士成一般,只能盡自己報國的心事,絕不能挽 回當前的劫運,不如學劉坤一張之洞之保障東南,李鴻章之挺身入京,在八國聯軍槍桿之下,成立和議,或者還可補救一些。

   
我覺得今日有兩條路擺在面前:一條是跟著蔣高調繼續抗戰,以蔣現有的兵力,不但不足以抵抗日本,並且不足以控制共產黨,以蔣現有的環境,雖欲不跟著共產黨 而不能,這樣下去,只有以整個國家民族跟著蔣為共產黨的犧牲,另一條是把總理先生的遺志重新的闡明起來,重新的實行起來,對於日本,本著冤家宜解不宜結的根本意義,努力於轉敵為友,第一步恢復中日和平,第二步確立東亞和平。這兩條路,前一條是亡國滅種的路,後一條是復興中國復興東亞的路。我決定向復興中國 復興東亞的一條路走,我決定團結同志並團結全國各黨各派以及無黨無派有志之士,來共同走上這一條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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